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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口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1、法律分析:广州户口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凭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

2、申请人必须要满足以上条件,且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方可办理。

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流程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初审和公示。

如何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

1、法律分析: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如下:可到销售中心填写并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登记购房意向时申请人需携带原件、《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后不能撤销。

2、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3、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条件?怎么办理?

1、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有本市户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2、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如果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话,那么申请人需要是城市和县人民所在地镇的范围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户籍条件: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三年。②年龄条件:须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推举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满三十周岁。

4、个人名下没有住房或者是现有的住房面积低于住房困难的标准。

广州出台剩余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政策

1、剩余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限于已持有《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且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同时未被取消轮候资格的轮候家庭。

2、要明确一点,广州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

3、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但需购买满5年,出售时补价差和缴出让金等相关价款,并取得完全产权,享有优先回购。

4、第二条本市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5、轮候家庭购买剩余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资格复核标准包括: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广州现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限额执行,同步调整家庭资产净值限额。

6、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完毕后,不再推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